[实用新型]一种带化妆品保鲜盒的手提包无效
申请号: | 200520083834.X | 申请日: | 2005-06-03 |
公开(公告)号: | CN2803076Y | 公开(公告)日: | 2006-08-09 |
发明(设计)人: | 张斌;王义照;徐玉峰;段千山;徐美霞;卢骊;王智勇;霰福伟;殷淑芳 | 申请(专利权)人: | 青岛市家用电器研究所;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5C15/00 | 分类号: | A45C15/00;B65D81/02 |
代理公司: | 济南舜源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王连君 |
地址: | 266555山东省***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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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带化妆品保鲜盒的手提包,包括包体和保鲜盒,所述包体的底部设有一侧开口的凹槽框体,保鲜盒的结构为与上述凹槽相适应的结构,保鲜盒放置在上述凹槽框体内,保鲜盒内设有制冷器。采用上述结构,可将化妆品放在包体底部的保鲜盒内,制冷器使保鲜盒保持较低的温度,使化妆品保持其活性,达到使化妆品保鲜的目的,同时保鲜盒位于包体的底部携带十分方便。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化妆品 保鲜 手提包 | ||
【主权项】:
1、一种带化妆品保鲜盒的手提包,包括包体和保鲜盒,其特征在于:所述包体的底部设有一侧开口的凹槽框体,保鲜盒的结构为与上述凹槽相适应的结构,保鲜盒放置在上述凹槽框体内,保鲜盒内设有制冷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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