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手机电池无效
申请号: | 200520101888.4 | 申请日: | 2005-04-28 |
公开(公告)号: | CN2788374Y | 公开(公告)日: | 2006-06-14 |
发明(设计)人: | 顾林跃;李关怀;范育芳 | 申请(专利权)人: | 杭州易摩移动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1M10/42 | 分类号: | H01M10/42;H01M2/02 |
代理公司: | 杭州杭诚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尉伟敏 |
地址: | 310013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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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可将手机固定在电池上作为第二个手机电池使用的手机电池。它包括电池本体,所述电池本体上设有容设手机的槽体,所述槽体内设有与手机连接的触头,电池内部内置了充电模块,通过可以转动的电源插头连接电源充电。当一块手机电池电量耗尽时,只需将手机放入手机电池的槽体内并电连接充电,手机即可继续使用;该手机电池因为内置充电模块,可以独立进行充电。当一块手机电池的电量未耗尽时也可将手机放在手机电池的槽体内,如此手机便有了两块电池的电量,可提高手机的待机和通话时间,使用较为方便。 | ||
搜索关键词: | 手机电池 | ||
【主权项】:
1、一种手机电池,包括电池本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本体(1)上设有容设手机(6)的槽体(2),所述槽体(2)内设有与手机电连接的触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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