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废弃物处理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0520104428.7 | 申请日: | 2005-08-11 |
公开(公告)号: | CN2860645Y | 公开(公告)日: | 2007-01-24 |
发明(设计)人: | 胡耀忠 | 申请(专利权)人: | 灿环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09B3/00 | 分类号: | B09B3/00 |
代理公司: | 厦门市新华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朱凌 |
地址: | 台湾省台南市***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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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废弃物处理系统,其包含废弃物燃烧处理炉、干馏裂解炉及回收燃料装置,该废弃物燃烧处理炉具燃烧机及排烟口,其可将废弃物燃烧处理;该干馏裂解炉具有进料机构、炉体及导出机构,该进料机构导入可干馏裂解产生燃料的废弃物至炉体内,而炉体具有干馏室及加热装置,借由加热装置对炉体加热,该导出机构具有吸气管及导出管,吸气管一端连通炉体,其可导出干馏产生的气体,该导出管连通炉体,其可导出干馏后的残余物;又该回收燃料装置分别与前述吸气管及燃烧机连接,并将吸气管产生的燃料处理输送至燃烧机。该系统可同时处理二种或二种以上废弃物,且具有较佳能源回收利用性。 | ||
搜索关键词: | 废弃物 处理 系统 | ||
【主权项】:
1、一种废弃物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它包含:可将废弃物燃烧处理的废弃物燃烧处理炉,其具有燃烧机及排烟口;干馏裂解炉,其具有进料机构、炉体及导出机构,该进料机构导入可干馏裂解产生燃料的废弃物至炉体内;该炉体具有干馏室及可对炉体加热的加热装置;该导出机构具有吸气管及导出管,该吸气管一端连通炉体,并可导出干馏产生的气体;该导出管连通炉体,并可导出干馏后的残余物;回收燃料装置,其分别与所述吸气管及燃烧机连接,将吸气管产生的燃料处理输送至燃烧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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