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紧急通报功能的便携式无线设备、紧急通报装置及紧急通报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0580044860.4 | 申请日: | 2005-12-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1095178A | 公开(公告)日: | 2007-12-26 |
发明(设计)人: | 平田和子 | 申请(专利权)人: | 木星网络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8B25/04 | 分类号: | G08B25/04;G08B25/00;H04M11/04;H04Q7/34 |
代理公司: | 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徐申民 |
地址: | 日本国***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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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在人们遭遇到犯罪、事故、灾害的情况下,能够以简单的操作迅速而且可靠地将其所处的危险状态通报其亲属、熟人、警察、保安公司、消防局等相关人员相关机关的便携式无线设备、紧急通报装置、以及紧急通报系统。便携式无线设备(10)具有用户可操作的紧急时按钮,操作该按钮时,将识别数据附加于此时所得到的日期时间数据、位置数据、以及图像数据上生成紧急通报用数据。接着以无线方式将该紧急通报用数据与紧急通报信号一起发送至紧急通报装置(70)。接收到紧急通报信号的紧急通报装置(70)将上述各数据保存于数据库(107)中,同时对规定的联络对象(1~n)进行用户处于紧急状态这种内容的通报。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紧急 通报 功能 便携式 无线 设备 装置 系统 | ||
【主权项】:
1.一种便携式无线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设置为用户可在紧急时进行操作的紧急时动作开始手段;生成日期时间数据的日期时间数据生成手段;测定该便携式无线设备的位置、生成位置数据的定位手段;拍摄被摄对象、生成图像数据的拍摄手段;在操作所述紧急时动作开始手段后执行规定的紧急通报处理,以生成紧急通报用数据的紧急时处理手段;以及以无线方式将所述紧急通报用数据与规定的紧急通报信号一起发送至外部的紧急通报装置的通信手段,所述紧急通报处理包括:利用所述日期时间数据生成手段生成表示所述紧急时动作开始手段被操作的日期时间的日期时间数据的步骤;利用所述定位手段测定所述紧急时动作开始手段被操作时该便携式无线设备的位置,生成位置数据的步骤;在所述紧急时动作开始手段被操作时利用所述拍摄手段拍摄被摄对象,生成图像数据的步骤;以及将该便携式无线设备的识别数据附加于这样生成的所述日期时间数据、所述位置数据、和所述图像数据上、生成所述紧急通报用数据的步骤,所述紧急通报信号对所述紧急通报装置指令对规定的联络对象执行通报,通报内容为该便携式无线设备的持有者处于紧急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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