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畜水产品中残留动物用药物的提取液无效
申请号: | 200580048363.1 | 申请日: | 2005-12-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1124479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2-13 |
发明(设计)人: | 北山雅彦;小园正树;大森丘;森松文毅;山田良司 | 申请(专利权)人: | 日本肉类批发商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1N33/15 | 分类号: | G01N33/15;G01N1/36;G01N33/12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刘冬;李平英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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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可以用于提取畜水产品中残留动物用药物的提取液。所述提取液包括含0.05~1%W/V的偏磷酸、pH为5.5~7.5的缓冲液,为可以一次性提取多种动物用药物的提取液。特别适合用于残留动物用药物为抗菌物质时的提取。本发明所提供的提取液,由于pH在中性范围,可在不损害多种动物用药物稳定性的情况下,将其有效地一次性提取,有望使畜水产品中残留动物用药物的测定更加迅速、简捷。 | ||
搜索关键词: | 水产品 残留 动物 用药 提取 | ||
【主权项】:
1.畜水产品中残留动物用药物的提取液,其包括含0.05~1%W/V的偏磷酸、pH为5.5~7.5的缓冲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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