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机动车辆的排气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0580049850.X | 申请日: | 2005-12-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1180456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5-14 |
发明(设计)人: | 赫尔穆特·文格豪斯;安德烈亚斯·迈尔;马尔科·拉纳利;彼得·克罗纳;格雷格·斯皮尔;斯特凡·施密特;李·瓦茨;克莱夫·特尔福德;大卫·赫兰斯;A·史蒂文·瓦莱克 | 申请(专利权)人: | 排放控制技术德国(奥格斯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01N3/36 | 分类号: | F01N3/36;F01N3/20;B01D53/86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王艳江;段斌 |
地址: | 德国奥***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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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机动车辆的排气系统,包括至少一个排气清洁系统和用于所述排气清洁系统的至少一个再生装置(20),借助于所述再生装置(20),能够将可氧化的蒸汽流体在排气清洁系统的上游引入排气气流。所述再生装置(20)包括其中形成有腔室(28)的壳体(22)以及设置在腔室(28)中的加热元件(32),其中所述壳体(22)在其上游侧具有用于排气的流入开口(24),而在其下游侧具有排出口(26),并设置在排气气流的内部中。 | ||
搜索关键词: | 机动车辆 排气 系统 | ||
【主权项】:
1.一种机动车辆的排气系统,包括至少一个排气清洁系统(16)和用于所述排气清洁系统(16)的至少一个再生装置(20),借助于所述再生装置(20),能够将蒸汽形式的可氧化流体在所述排气清洁系统(16)之前引入到排气气流中,所述再生装置(20)包括其中形成有腔室(28)的壳体(22)以及设置在所述腔室(28)中的加热元件(32),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22)在其上游侧具有用于排气的流入开口(24),在其下游侧具有排出口(26),并且所述壳体设置在所述排气气流的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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