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出租车费移动支付系统及其应用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610000092.9 | 申请日: | 2006-01-10 |
公开(公告)号: | CN1866287A | 公开(公告)日: | 2006-11-22 |
发明(设计)人: | 王耀;邢小云 | 申请(专利权)人: | 王耀;邢小云 |
主分类号: | G06Q20/00 | 分类号: | G06Q20/00;G07F7/10 |
代理公司: | 北京众合诚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侯蔚寰 |
地址: | 100081北京市海淀区***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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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支持手机支付出租车费的移动支付系统及其应用方法。技术方案包括:(1)移动支付系统,基于有线或无线网络完成移动支付方(手机)、移动支付终端、移动支付平台、银行以及出租汽车公司之间的数据处理和通信。(2)移动支付终端,在出租车上使用,完成与移动支付平台之间的数据处理和通信;(3)移动支付应用方法,移动支付方(手机)向移动支付平台发送支付请求,移动支付平台向移动支付终端发送支付授权并和银行进行账务处理,银行从移动支付方账户向出租汽车公司或出租车司机账户划转出租车费,或由移动通信运营商在向移动支付方收取通讯费用的同时代收出租车费然后转付给出租汽车公司或出租车驾驶员。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出租 车费 移动 支付 系统 及其 应用 方法 | ||
【主权项】:
1、一种支持手机支付出租车费的移动支付系统,其特征是:由移动支付方具有移动支付能力的手机和移动支付终端基于GSM或CDMA或3G移动通信网络构成移动支付系统的终端,由移动支付平台、银行后台系统、一家或多家出租汽车公司后台系统以及移动通信公司短消息服务SMS(Short Message Service)系统或其他数据业务系统基于有线或无线通信网络构成移动支付系统的后台,其中,移动支付终端在出租车上使用,是在普通计价器的计量、显示、打印、按键、存储基本软硬件功能以及语音、IC卡接口、SAM卡等附加软硬件功能的基础上增加支持移动支付功能的GSM或CDMA或3G移动通讯模块构成的,每一台移动支付终端可以通过嵌入在移动通讯模块内的SIM卡(适用于GSM移动通信网络)或UIM卡(适用于CDMA移动通信网络)或其他身份认证模块(适用于3G及其他移动通信网络)标识特定的ID地址,是移动支付方发送支付请求和移动支付平台发送支付授权的目标设备并和出租汽车公司或出租车司机的银行账户相关联;移动支付平台可以由独立的Internet服务供应商(ISP)提供,也可以和银行或移动通信公司或出租汽车公司的后台系统结合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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