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以花征税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610003869.7 | 申请日: | 2006-02-01 |
公开(公告)号: | CN1811817A | 公开(公告)日: | 2006-08-02 |
发明(设计)人: | 陈明发;廖卫东;任永杰;蒋光度;陆航程 | 申请(专利权)人: | 海南亚元防伪纸业有限公司;四川亚元防伪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40/00 | 分类号: | G06Q40/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70125海南省*** | 国省代码: | 海南;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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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以花征税方法,它由税务征管机关提供一种专用防伪税花给纳税义务人,再由纳税义务人加贴在所生产的应税产品上,税花序号和防伪特征信息记录存储在数据库中,数据库接入了互联网和电话网,任何人均可通过电话或上网电脑查询真伪,计算机可统计出纳税义务人领用税花的数量及品种,从而税务征管机关可准确掌握纳税义务人应税产品的产量及应税额,本发明能够有效防止纳税义务人隐瞒产量、偷逃税款。 | ||
搜索关键词: | 征税 方法 | ||
【主权项】:
1、以花征税方法,其特征在于它包括以下步骤:a)制作一种防伪税花(1),在其上印刷包含随机字符的税花序号(2);b)由税务征管机关将防伪税花(1)提供给纳税义务人,并将每一纳税义务人领用防伪税花(1)的数量以及被加贴对象信息,记录存储到计算机查询系统数据库(6)中;c)由纳税义务人将所领用的防伪税花(1)加贴在其生产销售的每一件应税产品上,以使每件应税产品均具有一枚防伪税花(1);d)将税花序号(2)记录存储到接入互联网(4)或/和电话网(5)的计算机查询系统数据库(6)中;e)税务稽查人员或消费者查询时,将税花序号(2)通过上网电脑(7)或电话(8)输入计算机查询系统数据库(6)中;f)由计算机查询系统将所输入的税花序号(2)与数据库(6)中预先记录存储的数据进行检索比较;g)由计算机查询系统将检索比较结果信息或税花(1)的防伪特征信息,反馈给税务稽查人员或消费者;h)税务征管机关从计算机查询系统数据库(6)中,查询统计出纳税义务人领用防伪税花(1)的数量以及被加贴对象信息,并依据所查询统计出的数量向纳税义务人计征稽查对象产品的应税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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