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防止煤矿巷道内产生点火源的方法及实现该方法的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610014313.8 | 申请日: | 2006-06-12 |
公开(公告)号: | CN1861986A | 公开(公告)日: | 2006-11-15 |
发明(设计)人: | 王保兴;经建生 | 申请(专利权)人: |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E21F17/18 | 分类号: | E21F17/18;E21F5/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00381天***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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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防止煤矿巷道产生点火源的方法及实现该方法的装置。除了在瓦斯源点附近设置监测报警甲烷浓度的第一传感器(1)和监测断电甲烷浓度的第二传感器(2)外,还在流程终点设置监测甲烷浓度的第三传感器(4)。作为优选,还在瓦斯源点附近设置用于确定继续停电时间的第四传感器(7)。当第一传感器测到报警甲烷浓度,如≥1%,进行报警;第二传感器测到等于、大于断电甲烷浓度,如≥1.5%,进行断电;此后,第三传感器测到断电甲烷浓度后再测到低于报警甲烷浓度,通过自动控制器(5)实现复电;同时根据瓦斯源点附近传感器测得的甲烷浓度变化情况确定开始计时的时间和需要继续停止供电的时间,到继续停止供电时间结束时,则自动复电。 | ||
搜索关键词: | 防止 煤矿 巷道 产生 火源 方法 实现 装置 | ||
【主权项】:
1.一种防止煤矿巷道内产生点火源的方法,用于在煤矿生产掘进工作流程和/或回采工作流程中发生瓦斯涌出、喷出或突出形成的瓦斯-空气混气段未流出该流程终点期间防止产生点火源,该方法包括(1)在瓦斯源点附近设置第一瓦斯监测点,当第一瓦斯监测点处测得的甲烷浓度≥0.8-1.5%时进行报警;(2)当第一瓦斯监测点处的甲烷浓度等于、大于报警甲烷浓度的1.4-1.8倍时,对流程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进行断电;其特征在于:(3)在该流程终点附近设置第二瓦斯监测点以监测流程终点处的甲烷浓度,一旦第二瓦斯监测点处测得的甲烷浓度等于、大于断电甲烷浓度后又再回到低于报警甲烷浓度时则恢复向上述电气设备供电;(4)在断掉流程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后,第一瓦斯监测点继续监测甲烷浓度,根据所测得的甲烷浓度变化情况确定一个开始计时的时间和需要继续停止供电的时间,自开始计时起到该需要继续停止供电时间结束时则恢复向上述电气设备供电。(5)复电条件(4)、(5)是独立的,只要有一条被满足就向上述电气设备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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