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肉类保鲜剂无效
申请号: | 200610015459.4 | 申请日: | 2006-08-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1133754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3-05 |
发明(设计)人: | 宋国强 | 申请(专利权)人: | 天津威欧斯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3B4/20 | 分类号: | A23B4/2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00202天津市大沽南***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权利要求书: | 暂无信息 | 说明书: | 暂无信息 |
摘要: | 本发明是一种用于肉类的一种保鲜剂,主要成分由氯化钠、葡萄糖、麦芽糖、柠檬酸、水组成。由上述的主要成分经过专门工艺制作就可以得到相应的肉类保鲜剂。而本发明肉类保鲜剂,具有不需冷藏,使用简便,保鲜效果好,即使在40度高温下,也可使鲜肉保鲜4-6天。 | ||
搜索关键词: | 肉类 保鲜剂 | ||
【主权项】:
1.一种肉类的一种保鲜剂,肉类保鲜剂的主要成份由氯化钠、葡萄糖、麦芽糖、柠檬酸、水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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