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卷烟生产中产生的烟灰在再造烟叶(造纸法)中的利用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0610027316.5 | 申请日: | 2006-06-06 |
公开(公告)号: | CN1857129A | 公开(公告)日: | 2006-11-08 |
发明(设计)人: | 施超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烟草(集团)公司 |
主分类号: | A24B3/14 | 分类号: | A24B3/14;A24B15/24 |
代理公司: | 上海光华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余明伟;解文霞 |
地址: | 200082上***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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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卷烟生产制造环节产生的烟灰的回收处理工艺,其特征在于对烟灰进行萃取处理后将所得萃取液做为造纸法再造烟叶生产的原料。萃取的工艺参数为:萃取剂与烟灰的质量比为5~10∶1,萃取温度为50~80℃,萃取时间为30~60min;萃取后脱水至25~35%干度,取萃取液即可。本发明将卷烟生产制造环节产生的烟灰进行回收处理,使其成为造纸法再造烟叶生产制造中的原材料,不仅达到废物利用,节约成本的目的,而且由于烟灰含有较多的卷烟香气成分,还可一定程度上提高造纸法再造烟叶的吸味质量。 | ||
搜索关键词: | 卷烟 生产 产生 烟灰 再造 烟叶 造纸 中的 利用 方法 | ||
【主权项】:
1.卷烟生产中产生的烟灰在再造烟叶(造纸法)中的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对烟灰进行萃取处理后将萃取液做为造纸法再造烟叶生产的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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