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太力机械结构及其应用无效
申请号: | 200610041908.2 | 申请日: | 2006-03-10 |
公开(公告)号: | CN1818378A | 公开(公告)日: | 2006-08-16 |
发明(设计)人: | 于钦城;于今 | 申请(专利权)人: | 于钦城 |
主分类号: | F03G7/10 | 分类号: | F03G7/1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710061陕西省西安市*** | 国省代码: | 陕西;6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在太力机构输入力体与输出力体等圆既作用行程相等的条件下,实现机械变力的特性,使外力作用在机构输入力体上的力为1时,机构输出力体对外输出的力则为2。即输出功>输入功。用一千瓦的电机通过太力机构就能带动二千瓦的发电机工作。将发电机发出的电能,回输给电机就形成了“太力—电力”转化循环的机器。太力循环机如同内燃机,区别在于:内燃机的主能量“燃油”是可消耗的能量体,需要添加或更换能量体即所谓的“加油”或叫做“吃草”。而太力循环机的主能量“太力机构”是不可消耗的能量体,不添加或更换能量体即不需要“加油”或“吃草”。不“吃草”即不消耗能量体也照样能够产生能量,那么就不会影响太力循环机这个“马儿”跑起来。 | ||
搜索关键词: | 机械 结构 及其 应用 | ||
【主权项】:
1、此前的太力机械结构是由:一对“限定轴”(1)和(1-1)穿过支承板并被安置在支承板(2)和(2-2)上,这两个限定轴上分别支承有,作为输入和输出的变力体(3)和(3-3),输入力体与输出力体通过直接接触或连接体(6)的连接来传导力的运动;这种机械运动的效果,是根据机构的输出功与输入功的比较得出,其公式为:F2×S2>F1×S1即:输出力×输出行程大于输入力×输入行程,亦即:输出功大于输入功就是产生了太力;本发明是用轴向分层次的方式限定出来对轴,以此所构建的太力机构,其特征是:限定轴是用两个轴径相等,材质相同的轴体(1)和(1-1)作为先行条件,再用支承板(2)和(2-2)将两个轴联系限定在一起,根据所选用的不同类型变力体形成为不同的系列,即:利用【杠杆】变力的A系列;利用【支-杆体】变力的B系列;利用【区体】变力的C系列;利用【支承板】兼做变力的D系列。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于钦城,未经于钦城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200610041908.2/,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同类专利
- 专利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