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高温炭的烧制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610050831.5 | 申请日: | 2006-05-17 |
公开(公告)号: | CN1858158A | 公开(公告)日: | 2006-11-08 |
发明(设计)人: | 江国庆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国庆 |
主分类号: | C10B53/02 | 分类号: | C10B53/02;C10L5/00 |
代理公司: | 浙江翔隆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束晓前 |
地址: | 324002浙江省衢州市经济开***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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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高温炭的烧制方法。实施时采用:处理生物质原料、生物质原料炭化、碾碎炭化后的炭料、炭料经成型机成型、成型后的炭棒进行烘干、成品高温炭、检验、包装;本发明能在不再另外加热源的情况下可使炭化炉内温度达到可烧制高温炭的要求,在炭的碾碎过程中加入木焦油等就不必再另外加入木炭合成剂即能制造出合格的高温炭,这种方法不仅能很好的利用农林业的废弃物,同时在整个制炭过程中不会对环境产生污染,它保护了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治理了污染,实现了资源的再利用,循环生产的目的,该方法操作容易、制炭成本低且生态、社会、经济效益明显。 | ||
搜索关键词: | 高温 烧制 方法 | ||
【主权项】:
1、高温炭的烧制方法,该烧制方法包括处理生物质原料、生物质原料在炭化炉内炭化成高温炭、碾碎处理已炭化后的炭料、经成型机把炭料成型、成型后的炭棒在烘干炉中烘干处理、成为成品高温炭、检验、包装(成合格高温炭),其特征是该方法烧制高温炭的过程中能在不再外加热源的情况下可使炭化炉内温度达到700-1000℃,满足烧制高温炭的要求,在成型过程中只需添加制炭过程中回收的木焦油和淀粉就不再加入木炭合成剂即能制成高温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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