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防治近视的中草药物无效
申请号: | 200610050976.5 | 申请日: | 2006-03-15 |
公开(公告)号: | CN1927347A | 公开(公告)日: | 2007-03-14 |
发明(设计)人: | 吴佳勋 | 申请(专利权)人: | 吴佳勋 |
主分类号: | A61K36/8984 | 分类号: | A61K36/8984;A61K9/14;A61K9/16;A61K9/20;A61K9/48;A61P27/10;A61K35/64;A61K35/56 |
代理公司: | 贵州省遵义市遵科专利商标事务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刘学诗 |
地址: | 56300*** | 国省代码: | 贵州;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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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防治近视的中草药口服液剂和外用滴眼液,是经过眼科医生几十年的钻研和临床实践潜心研制筛选出的效果可靠的药物,由口服药和外用滴眼液组成,口服剂为熟地、山药、山萸肉、泽泻、丹皮、菟丝子、枸杞子、菊花、石斛、石决明、阿胶、蜂胶、双肾草等量制成各种剂型,除器质性病变近视外,其它各种近视都有一定疗效,外用滴眼液由25%托吡卡胺5ml加入1g冰片制成,睡前滴眼,连滴3次,白天禁用,配合使用疗效更佳,也可分别单独使用。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防治 近视 中草药 | ||
【主权项】:
本发明涉及一种防治近视的中草药物,它由口服剂和滴眼液两部份组成,其特征在于口服剂的组份由熟地、山药、山萸肉、泽泻、丹皮、兔丝子、枸杞子、菊花、石斛、石决明、阿胶、蜂胶、双肾草按重量比等量配合,粉碎为未制成散、片、粒、胶囊、膏等药剂学上的各种剂型,所述外用滴眼液由25%托吡卡胺5ml加入1g冰片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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