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传真机无效
申请号: | 200610058438.0 | 申请日: | 2006-03-24 |
公开(公告)号: | CN1925532A | 公开(公告)日: | 2007-03-07 |
发明(设计)人: | 林美由纪 | 申请(专利权)人: | 京瓷美达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4N1/00 | 分类号: | H04N1/00 |
代理公司: | 北京信慧永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武玉琴;张友文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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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传真机,该传真机设有:删除部,在该传真机转移设置、报废或者更新等时,可以把所述接收方名称和传真号等机密信息一并删除;以及控制部,利用收件人地址清单打印功能等,使打印部把删除后的存储部中的存储内容,例如作为初始化报告打印输出。由此,在搬走时不用进行麻烦的操作就能够删除机密信息,此外,用户可以直观地确认是否能够可靠地删除,对在报废或再利用等时,可以使不希望地泄漏所述机密信息的问题防患于未然,能够提高安全性。 | ||
搜索关键词: | 传真机 | ||
【主权项】:
1.一种传真机,其特征在于包括:存储部,预先存储在进行传真通信时必要的信息;删除部,把所述存储部中的存储内容一并删除;打印部,进行打印;以及控制部,在所述删除部的处理结束后,使所述打印部把所述存储部中的存储内容打印输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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