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学校及幼儿园教室玻璃墙无效
申请号: | 200610076801.1 | 申请日: | 2006-04-08 |
公开(公告)号: | CN1844602A | 公开(公告)日: | 2006-10-11 |
发明(设计)人: | 陈宪 | 申请(专利权)人: | 陈宪 |
主分类号: | E04B2/72 | 分类号: | E04B2/72;E04C2/54;E06B3/00;F21S11/00;E04H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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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100009***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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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学校及幼儿园教室玻璃墙。属室内自然采光领域。现行教室采光标准GB7793-87规定,教室玻地面积比不应低于1∶6。但事实证明:教室目前采光效果普遍较差,特别是以北面采光为主的教室远离窗的课桌面照度不足。更由于我国学生近视眼严重,研究发现光线因素是第一位的致病原因,学生课业负担重,缺少到室外活动的时间,眼接受到的光照不足,仅男生课间或课外多在室外活动的区别,就使同一环境同样课业负担的女生近视眼患病率高于男生,且城乡相同。因此,能否让学生感受充足光线对视力保护至关重要。本发明采取一种学校及幼儿园教室玻璃墙,其特点是在大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室墙体位置设有透光玻璃墙。增加教室自然采光解决上述问题。 | ||
搜索关键词: | 学校 幼儿园 教室 玻璃 | ||
【主权项】:
1.一种学校及幼儿园教室玻璃墙,其特征是:在大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室墙体位置设有透光玻璃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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