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停车场收费管理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0610078885.2 | 申请日: | 2006-05-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1071519A | 公开(公告)日: | 2007-11-14 |
发明(设计)人: | 颜振 | 申请(专利权)人: | 颜振 |
主分类号: | G07F17/24 | 分类号: | G07F17/24 |
代理公司: | 北京慧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王顺荣;唐爱华 |
地址: | 中国台湾高雄市***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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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停车场收费管理系统,主要由车辆入场时触动LOOP感应启动语音操作说明,由车主自行输入车主之行动电话号码及选择计费方式后,藉以开启栅栏进入停车,取车离场时至缴费处,再次输入车主之行动电话号码,使由管理系统显示或语音告知停车计时及应缴费金额,由车主选择现场缴费或合并在其行动电话号码账单缴费方式后,完成缴费并打印收据或发票,便开启栅栏,车辆离场,得有效消除开立停车取车凭单遗失及防止盗取车之安全管理功效,同时更提供车主一种结合行动电话号码作为输入方式之便利性,以及有效提升停车场的人工控管与经营效率。 | ||
搜索关键词: | 停车场 收费 管理 系统 | ||
【主权项】:
1.一种停车场收费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它主要是配备有一电子LOOP感应器控制进出口之栅栏,一语音操作指示装置,一自动摄影装置,及一计时计费装置;该系统包括:(a)车辆入场时即触动一LOOP感应器,并同时启动语音操作说明,及自动摄影机记录进场状况;其中,该自动摄影机具有记录日期、时间、及车牌等功能;(b)由车主自行输入车主之行动电话号码及选择计费方式后,藉以开启栅栏进入停车,车辆停妥后车主即可径自离场;其中,该计费方式则可依车主自由选择以计时或计次方式,若未选择,则系统将以计时方式计费;另外,若行动电话号码之输入位数不足或不符合时,入场栅栏不会被开启,并且由语音系统指示车主重新输入,在此一更新动作未被本系统接受前,入场栅栏仍将不会被开启;(c)当计费系统启动之后,该计费讯息便传送至管理中心之计算机主机,再由该计算机主机随即以简讯方式将停车开始计费讯息、累计消费点数及致欢迎词等讯息,传送至车主手机中以便车主确认;及(d)取车离场时,人车行至缴费处,再输入入场时所输入之个人行动电话号码,使由管理系统显示或语音告知入场停车计时及应缴费金额,经由车主现场缴费并取得打印之收据或发票后,出场栅栏将被开启,车主便可以开车离场,同时藉由该计算机主机会随即以简讯方式将停车累计消费点数,传送至车主手机中以便使车主可得到再一次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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