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作肾毒性标记物的甲状腺素运载蛋白无效
申请号: | 200610088532.0 | 申请日: | 2006-06-01 |
公开(公告)号: | CN1873415A | 公开(公告)日: | 2006-12-06 |
发明(设计)人: | R·卡普廖利;A·迪克雷;H·迈斯特曼;S·吕佩 | 申请(专利权)人: | 弗·哈夫曼-拉罗切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1N33/48 | 分类号: | G01N33/48;G01N33/68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黄革生;隗永良 |
地址: | 瑞士*** | 国省代码: | 瑞士;C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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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甲状腺素运载蛋白被鉴定为一种评价肾毒性的新标记。在肾毒性中,甲状腺素运载蛋白在肾皮质中积累,其中毒性作用的特征在于在暴露于毒性化合物的生物体中观察到近端小管的明显退化/再生。 | ||
搜索关键词: | 用作 毒性 标记 甲状腺素 运载 蛋白 | ||
【主权项】:
1.一种评价肾毒性的方法,其包括以下步骤:a)提供来自怀疑患有肾毒性的受试者的肾样品;b)确定与健康受试者相比甲状腺素运载蛋白在怀疑患有肾毒性的受试者肾皮质中的积累,其中,与健康受试者相比,甲状腺素运载蛋白在怀疑患有肾毒性的受试者肾皮质中的积累增加指示存在肾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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