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视接收设备无效
申请号: | 200610105887.6 | 申请日: | 2002-09-26 |
公开(公告)号: | CN1956507A | 公开(公告)日: | 2007-05-02 |
发明(设计)人: | 儿嶋宏之;星孝 | 申请(专利权)人: | 索尼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5/44 | 分类号: | H04N5/44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邸万奎;黄小临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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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电视接收装置,用于接收电视信号和在CRT显示器上将所述信号显示为视频,包括:JPEG解码单元(21),解码JPEG格式的图像压缩数据,其从存储卡(6)检测解码并以JPEG图像压缩数据存储后的图像数据的图像大小。当图像大小超过CRT显示器(3)的显示区域并且存储器单元(22)的使用率超过极限值时,图像大小被输出到CPU(25),并且JPEG图像压缩数据在存储器单元(22)被解码以产生在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上缩小例如一半的图像数据。图像数据处理单元(23)按照作为由CPU 25对图像大小和CRT显示器(3)的显示区域的比较结果而确定的放大/缩小比率来放大或缩小图像数据,以便大致地显示在整个显示区域中而不用修改宽高比。 | ||
搜索关键词: | 电视接收 设备 | ||
【主权项】:
1.一种电视接收机,包括图像显示装置,该装置将基于被输入的接收电视信号的图像显示在预定大小的显示区域,同时,可显示基于对被输入的、以预定方式压缩的图像压缩数据进行解码而得到的图像数据的图像,其特征在于,所述图像显示装置包括:暂时存储装置,具有作为用于所述图像压缩数据的解码处理的工作区域的规定存储容量;图像数据解码装置,用于检测对所述图像压缩数据进行解码后的图像大小,同时,对所述图像压缩数据进行解码而得到图像数据,当所述解码后的图像数据大于根据所述暂时存储装置的存储容量计算的限度时,在进行所述解码的同时进行切除处理;比较装置,用于将由所述图像数据解码装置检测出的所述图像数据的图像大小与所述显示区域的大小相比较;以及图像数据处理装置,用于根据所述比较装置的比较结果,当所述图像数据的图像大小为小时,对所述图像数据的垂直方向的像素数量或所述图像数据的水平方向的像素数量进行放大,以使其与所述显示区域的垂直方向的像素数量或所述显示区域的水平方向的像素数量相一致,而不改变所述图像数据的图像尺寸的宽高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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