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电子邮件删除笔记本电脑内存文件的系统及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610121166.4 | 申请日: | 2006-08-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1132546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2-27 |
发明(设计)人: | 翟俊琳 | 申请(专利权)人: | 翟俊琳 |
主分类号: | H04Q7/22 | 分类号: | H04Q7/22;H04L12/58 |
代理公司: | 杭州中平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翟中平 |
地址: | 311100浙江省杭州市***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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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电子邮件删除笔记本电脑程序及内存文件的系统,以及删除的方法,笔记本电脑失窃或丢失后,失主通过任何一部电脑向已失窃或丢失的笔记本电脑的邮箱地址发出特定的电子邮件指令,失窃或丢失的笔记本电脑一旦开机,其收件箱收到的特定的电子邮件即刻与内置的电子邮件识别软件进行比对,比对相符,内置在笔记本电脑内的电脑数据删除软件即被激活且将笔记本电脑存贮的电脑数据、程序和文件删除,删除完成后笔记本电脑处于锁定状态。 | ||
搜索关键词: | 用电 邮件 删除 笔记本电脑 内存 文件 系统 方法 | ||
【主权项】:
1.一种用电子邮件删除笔记本电脑内存文件的系统,它包括笔记本电脑、无线通信信道及电脑,其特征是:所述的笔记本电脑内置有电子邮件识别软件和电脑数据删除软件,以及用于存贮电子邮件识别软件和电脑数据删除软件的存贮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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