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动文具用品无效
申请号: | 200610156652.X | 申请日: | 2006-12-29 |
公开(公告)号: | CN1990267A | 公开(公告)日: | 2007-07-04 |
发明(设计)人: | 麦景标;麦仲明;麦仲贤 | 申请(专利权)人: | 麦景标;麦仲明;麦仲贤 |
主分类号: | B43L23/00 | 分类号: | B43L23/00;B43M7/00 |
代理公司: | 北京纪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程伟;王锦阳 |
地址: | 中国香*** | 国省代码: | 中国香港;8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一种文具用品,例如开信刀或者铅笔刀,具有一个可驱动的电动机,以驱动切削部件完成例如开信或者削铅笔的任务,除了切削部件的运动之外,还产生机械,音频或视频输出。 | ||
搜索关键词: | 电动 文具用品 | ||
【主权项】:
1、一种文具用品,其具有至少一个可驱动的电动机,以使至少一个工作部件运动,以执行工作任务,其中,除了所述工作部分的运动之外,所述文具用品用于至少产生另一个输出。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麦景标;麦仲明;麦仲贤,未经麦景标;麦仲明;麦仲贤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200610156652.X/,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