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通过因特网转移物品所有权的方法及其服务器无效
申请号: | 200610162296.2 | 申请日: | 2006-12-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1206745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6-25 |
发明(设计)人: | 姜冠宇 | 申请(专利权)人: | 刘振琨 |
主分类号: | G06Q30/00 | 分类号: | G06Q30/00 |
代理公司: | 北京连和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高翔 |
地址: | 台湾省台北***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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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通过服务器及因特网转移物品所有权的方法,该所有权原属于抛弃方。该方法包含下列步骤:透过该因特网接收该抛弃方抛弃该物品的请求;因应该请求储存该物品的信息;传送讯息至该抛弃方,表示受让该所有权;公开该信息;透过该因特网接收至少一个意愿拾取方的拾取条件;因应该拾取条件产生拾取记录文件;储存该拾取记录文件;于特定时间后,摄取该拾取记录文件以决定该所有权应让与至何拾取方;以及告知该拾取方。 | ||
搜索关键词: | 通过 因特网 转移 物品 所有权 方法 及其 服务器 | ||
【主权项】:
1.一种通过服务器及因特网转移物品所有权的方法,该所有权原属于抛弃方,该服务器包含处理单元及数据储存单元,该方法包含下列步骤:该服务器透过该因特网接收该抛弃方抛弃该物品的请求,该请求包含提供该物品的信息;该处理单元因应该请求,将该信息储存于该数据储存单元;该处理单元传送讯息至该抛弃方,表示受让该所有权;该处理单元透过该因特网公开该信息;该处理单元透过该因特网接收至少一个意愿拾取方的拾取条件;该处理单元因应该拾取条件产生拾取记录文件;该处理单元储存该拾取记录文件于该数据储存单元;于特定时间后,该处理单元自该数据储存单元摄取该拾取记录文件以决定该所有权应让与至何拾取方;以及该处理单元告知该拾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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