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光信息记录介质无效
申请号: | 200610164080.X | 申请日: | 2004-12-02 |
公开(公告)号: | CN1967686A | 公开(公告)日: | 2007-05-23 |
发明(设计)人: | 御子柴尚;柴田路宏 | 申请(专利权)人: | 富士胶片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11B7/24 | 分类号: | G11B7/24;G11B7/246;C09B23/00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朱丹 |
地址: | 日本神***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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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光信息记录介质,该记录介质在1-4倍速的低速记录时具有良好的记录性能,同时,在8倍速以上的高速记录时也能实现高的反射率和高的调制度,对于光和热的可靠性高。本发明的光信息记录介质的其特征在于,所述记录层的主要成分是有机色素,使用波长600-700nm的激光以线速度v(m/s)在该记录介质上进行记录时的最佳记录功率是25mW以上(优选的是30mW,更优选的是32mW以上,最好是60mW以下),其中,以最佳记录功率记录8-16调制信号时,信号不稳定最小的记录功率是(Po),该Po由下列公式表示:式中,P1是以3.5(m/s)的线速度记录时的最佳记录功率。 | ||
搜索关键词: | 信息 记录 介质 | ||
【主权项】:
1.一种光信息记录介质,是包含透明基板和含有色素的记录层以及反射层的热方式追记型光信息记录介质,其特征在于,该记录层的主要成分是有机色素,使用波长600-700nm的激光以线速度v(m/s)在该记录介质上进行记录时的最佳记录功率是25mW或其以上,其中,以最佳记录功率记录8-16调制信号时,信号不稳定性最小的记录功率是(Po),该Po由下列公式表示。 式中,P1是以3.5(m/s)的线速度记录时的最佳记录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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