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低氧安全开采法无效
申请号: | 200610200968.4 | 申请日: | 2006-10-09 |
公开(公告)号: | CN101161991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4-16 |
发明(设计)人: | 徐弘炯 | 申请(专利权)人: | 徐弘炯 |
主分类号: | E21F5/00 | 分类号: | E21F5/00;E21C41/16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24000浙江巨***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权利要求书: | 暂无信息 | 说明书: | 暂无信息 |
摘要: | 此为一种从瓦斯爆炸三要素之氧气浓度出发的矿井安全生产法,控制矿井内的氧气含量使其低于15%,从而保证矿井在任何瓦斯浓度的情况下都不会发生瓦斯爆炸。降低氧气浓度的同时也能避免煤尘爆炸和燃烧事故的发生。 | ||
搜索关键词: | 低氧 安全 开采 | ||
【主权项】:
1.一种保证矿井、隧道的安全开采(生产)方法,其特征是:采取人为措施降低矿井、隧道内的氧气含量,使氧气浓度持续低于15%,从而使得瓦斯、煤尘因缺少氧气而无法发生爆炸或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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