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具较佳挥发能力的瓦斯罐无效
申请号: | 200620018176.0 | 申请日: | 2006-03-24 |
公开(公告)号: | CN2911378Y | 公开(公告)日: | 2007-06-13 |
发明(设计)人: | 林槐泰 | 申请(专利权)人: | 林槐泰 |
主分类号: | F17C1/00 | 分类号: | F17C1/00;F17C7/04 |
代理公司: | 小松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陈祚龄 |
地址: | 台湾台中市***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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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具较佳挥发能力的瓦斯罐,其设有一瓦斯罐,该瓦斯罐具有一容置空间;一片体,设于该容置空间的内壁;该瓦斯罐内填充有液态瓦斯,当该液态瓦斯量少时,可藉由该片体具有吸液性的功能而吸取液态瓦斯,而挥发成气态瓦斯,令该瓦斯罐具有较佳的挥发能力。 | ||
搜索关键词: | 具较佳 挥发 能力 瓦斯 | ||
【主权项】:
1.一种具较佳挥发能力的瓦斯罐,包括瓦斯罐及片体,其特征在于:瓦斯罐具有一容置空间;片体设于该容置空间的内壁,该片体具有吸液性功能;瓦斯罐内填充有液态瓦斯,当该液态瓦斯量少时,可藉由该片体吸取液态瓦斯,而挥发成气态瓦斯,令该瓦斯罐具有较佳的挥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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