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音乐电视机无效
申请号: | 200620034288.5 | 申请日: | 2006-05-23 |
公开(公告)号: | CN2924960Y | 公开(公告)日: | 2007-07-18 |
发明(设计)人: | 张俊喜;吴久清 | 申请(专利权)人: |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5/60 | 分类号: | H04N5/60 |
代理公司: | 成都虹桥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李顺德 |
地址: | 621000四川***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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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视技术,特别涉及电视机音频系统。本实用新型针对现有电视机在音乐配置上的缺陷,提供一种能够发声的电视机。本实用新型解决所述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是,音乐电视机,包括控制系统和音频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音频发生器,所述音频发生器与所述控制系统及音频系统连接;所述音频发生器由与控制系统I/O端口连接的存储器构成;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增加了电视机的功能,提高了电视机的观赏效果。 | ||
搜索关键词: | 音乐 电视机 | ||
【主权项】:
1.音乐电视机,包括控制系统和音频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音频发生器,所述音频发生器与所述控制系统及音频系统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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