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背栓钻头无效
申请号: | 200620040664.1 | 申请日: | 2006-03-30 |
公开(公告)号: | CN2910434Y | 公开(公告)日: | 2007-06-13 |
发明(设计)人: | 曹春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菲尔建筑锚栓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3B51/06 | 分类号: | B23B51/06;B23B51/00;B28D1/14 |
代理公司: | 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陈丽新 |
地址: | 201809上海市浦东***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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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背栓钻头,包括切削头、钻杆、钻尾、钻尾带有螺纹装配孔、钻杆及切削头内带有导水孔、排水槽;钻杆的上端与钻尾连接,钻杆的下端与切削头连接;所述切削头由头部和尾部组成,其中头部为圆锥体,尾部为截顶圆锥,尾部的最小圆截面的直径不小于钻杆的直径;所述导水孔位于钻杆和切削头内,导水孔与钻杆及切削头均不同心;导水孔的上端与螺纹装配孔相连,导水孔的下端出口偏心设在切削头的头部的端面上,并与排水槽相连。本实用新型使得钻头比较容易定心,也保证排水的畅通,避免了导水孔下端口的堵塞。 | ||
搜索关键词: | 钻头 | ||
【主权项】:
1、一种背栓钻头,包括切削头(11)、钻杆(3)、钻尾(8)、钻尾带有螺纹装配孔(12)、钻杆(3)及切削头(11)内带有导水孔(14)、排水槽(4);其中,钻杆(3)的上端与钻尾(8)连接,钻杆(3)的下端与切削头(11)连接;其特征在于:所述切削头(11)由头部(1)和尾部(2)组成,其中头部(1)为圆锥体,尾部(2)为截顶圆锥,尾部(2)的最小圆截面的直径不小于钻杆(3)的直径;所述导水孔(14)位于钻杆(3)和切削头(11)内,导水孔(14)与钻杆(3)和切削头(11)均不同心;导水孔(14)的上端与螺纹装配孔(12)相连,导水孔(14)的下端出口偏心设在切削头(11)的头部(1)的端面上,并与排水槽(4)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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