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信号灯无效
申请号: | 200620045108.3 | 申请日: | 2006-08-22 |
公开(公告)号: | CN200952689Y | 公开(公告)日: | 2007-09-26 |
发明(设计)人: | 余利民 | 申请(专利权)人: | 余利民 |
主分类号: | F21V21/002 | 分类号: | F21V21/002 |
代理公司: | 温州高翔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陈乾康 |
地址: | 325600浙江省乐清***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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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信号灯,它包括壳体,壳体前端带有透明盖,壳体内设置有发光元件,壳体的两侧带有接线孔,接线孔与连接发光元件两极的接线座所在的空间相通,壳体的底部带有与接线座相通的通孔,壳体上透明盖的下方插套有灯头座,灯头座上端设置有发光灯头,灯头座的下部插接有导电片,接线座包括螺钉和压片,导电片的下端带有横向分布的接线部,接线部上开设有螺纹孔,螺钉套接压片与接线部螺纹连接。装配本实用新型提供信号灯的发光元件和接线座时可以将带有发光灯头和接线座的灯头座作为整体置入壳体内部,因此可以省去接线座在壳体内的安装以及与发光电子元件的连接的工序,使本实用新型信号灯的加工更加简单方便。 | ||
搜索关键词: | 信号灯 | ||
【主权项】:
1、一种信号灯,包括壳体(1),壳体(1)前端带有透明盖(2),壳体(1)内设置有发光电子元件,壳体(1)的两侧带有接线孔(3),接线孔(3)与连接发光电子元件两极的接线座(4)所在的空间(5)相通,壳体(1)的底部带有与接线座(4)相通的通孔(6),其特征是:壳体(1)上透明盖(2)的下方插套有灯头座(7),灯头座(7)上端设置有发光灯头,灯头座(7)的下部插接有导电片(9),所述接线座(4)包括螺钉(10)和压片(11),导电片(9)的下端带有横向分布的接线部(9A),接线部(9A)上开设有螺纹孔(9B),所述螺钉(10)套接压片(11)与接线部(9A)螺纹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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