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可用作三角警示牌的折叠拖车杆无效
申请号: | 200620049051.4 | 申请日: | 2006-12-15 |
公开(公告)号: | CN200984949Y | 公开(公告)日: | 2007-12-05 |
发明(设计)人: | 孙时雨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齐迈五金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D1/155 | 分类号: | B60D1/155;G09F13/16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李勇 |
地址: | 201108上海***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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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可用作三角警示牌的折叠拖车杆,包括:第一侧杆,外端设有拖车钩,且该第一侧杆上设有第一收容槽;第二侧杆,外端设有拖车钩;中间拖杆,其两端分别枢轴连接第一侧杆、第二侧杆,该中间拖杆上设有第二收容槽,当将第二侧杆绕中间拖杆向其收容槽枢轴转动180°时,第二侧杆收容在第二收容槽内,当将第一侧杆绕中间拖杆向其收容槽枢轴转动180°时,第一侧杆收容在第二收容槽内,同时,第一收容槽收容第二侧杆。当第一侧杆、第二侧杆分别向中间拖杆方向折叠时,第二拖杆上的凹槽卡到第一侧杆上的销上,所述拖车杆形成三角警示牌。不使用时,可以将拖车杆折叠在一起,减少占用空间,该拖车杆使用方便,结构简单。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作 三角 警示牌 折叠 拖车 | ||
【主权项】:
1.一种可用作三角警示牌的折叠拖车杆,其特征在于,该拖车杆包括:第一侧杆,外端设有拖车钩,且该第一侧杆上设有第一收容槽;第二侧杆,外端设有拖车钩;中间拖杆,其两端分别枢轴连接第一侧杆、第二侧杆,该中间拖杆上设有第二收容槽,当将第二侧杆绕中间拖杆向其收容槽枢轴转动180°时,第二侧杆收容在第二收容槽内;当将第一侧杆绕中间拖杆向其收容槽枢轴转动180°时,第一侧杆收容在第二收容槽内,同时,第一收容槽收容第二侧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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