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可净化空气的吸油烟机无效
申请号: | 200620078994.X | 申请日: | 2006-05-17 |
公开(公告)号: | CN2919077Y | 公开(公告)日: | 2007-07-04 |
发明(设计)人: | 李松茂 | 申请(专利权)人: | 杭州阳光卫厨电器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4C15/20 | 分类号: | F24C15/20 |
代理公司: | 宝鸡市新发明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李凤岐;席树文 |
地址: | 311217浙***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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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可净化空气的吸油烟机,由吸油烟机(1)、臭氧发生器(2)及负氧离子发生器(3)构成,臭氧发生器(2)与负氧离子发生器(3)均固定在吸油烟机(1)的顶板上,且二者并联连接。本实用新型将臭氧发生器、负氧离子发生器与吸油烟机相结合,臭氧发生器产生的臭氧气体氧化和分解厨房内的有害气体,并对厨房内的物品和食品进行杀菌和消毒,再加上负氧离子发生器产生的负氧离子,使厨房内的空气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进而改善了居住环境,有益于人们的身心健康。 | ||
搜索关键词: | 净化 空气 吸油烟机 | ||
【主权项】:
权利要求书1、一种可净化空气的吸油烟机,包括吸油烟机(1)、臭氧发生器(2)及负氧离子发生器(3),其特征是:吸油烟机(1)上设置有臭氧发生器(2)及负氧离子发生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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