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金属卤化物灯用陶瓷管无效
申请号: | 200620090553.1 | 申请日: | 2006-04-26 |
公开(公告)号: | CN2901572Y | 公开(公告)日: | 2007-05-16 |
发明(设计)人: | 李志新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志新 |
主分类号: | H01J61/30 | 分类号: | H01J61/30;H01J61/36 |
代理公司: | 沈阳科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张志伟 |
地址: | 110141辽宁省沈***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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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无机非金属材料及光源照明用陶瓷管,特别是用于金属卤化物灯的半透明氧化铝陶瓷管。氧化铝陶瓷管壳体由三部分组成,一部分是氧化铝两端开口的圆型管,另两部分是堵头,堵头的一端是用于放电极的细管,另一端是半圆弧型的陶瓷帽,堵头可以在圆型管的内部,也可以圆管的外部进行封接,然后进行烧结,在烧结收缩力的作用下,堵头与圆型管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成为一个整体。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制作简单,特别是部件的尺寸容易得到控制,有效地控制腔体的容积和质量稳定性。 | ||
搜索关键词: | 金属卤化物灯 陶瓷 | ||
【主权项】:
1、一种金属卤化物灯用陶瓷管,其特征在于:陶瓷管包括三个部分,一部分是两端开口的圆型管,另两部分是设置于圆型管两端的两个堵头,每个堵头由细管以及与圆型管封接的圆弧型陶瓷帽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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