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生活垃圾焚烧炉烟气处理塔无效
申请号: | 200620097718.8 | 申请日: | 2006-07-07 |
公开(公告)号: | CN2934942Y | 公开(公告)日: | 2007-08-15 |
发明(设计)人: | 赵水木 | 申请(专利权)人: | 赵水木 |
主分类号: | F23J15/04 | 分类号: | F23J15/04 |
代理公司: | 福州展晖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林天凯;张炜星 |
地址: | 350000福***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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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废气的化学净化,特别是一种生活垃圾焚烧炉烟气处理塔,其结构要点为:包括筒形塔体,塔体的顶端具有气体出口,底端具有排水口,塔体内腔由下至上具有若干级烟气处理段,在最底层烟气处理段的下方具有烟气进口,每一级烟气处理段包括上层栅板、下层栅板、供水喷洒装置和湍流球,湍流球为具有若干孔洞的空心球体,上层栅板和下层栅板沿塔体径向横截于塔体,在两栅板之间形成空腔,复数个湍流球填充于两栅板之间空腔内,供水喷洒装置位于上层栅板的上方。处理后排放的气体几乎无色、不含有害物质,并优于国标的排放标准,处理工艺简单,设备简单,投资省,效果优良,适于广泛推广应用。 | ||
搜索关键词: | 生活 垃圾 焚烧 烟气 处理 | ||
【主权项】:
1.生活垃圾焚烧炉烟气处理塔,其特征在于,包括筒形塔体(1),塔体(1)的顶端具有气体出口(11),底端具有排水口(12),塔体(1)内腔由下至上具有若干级烟气处理段,在最底层一级烟气处理段的下方具有烟气进口(13),每一级烟气处理段包括上层栅板(2),下层栅板(3),供水喷洒装置(4)和湍流球(5),湍流球(5)为具有若干孔洞的空心体,上层栅板(2)和下层栅板(3)沿塔体(1)径向横截于塔体(1),在两栅板之间形成空腔,复数个湍流球(5)填充于两栅板之间空腔内,供水喷洒装置(4)位于上层栅板(2)的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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