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地面标志钉无效
申请号: | 200620107633.3 | 申请日: | 2006-09-05 |
公开(公告)号: | CN200958198Y | 公开(公告)日: | 2007-10-10 |
发明(设计)人: | 贺明强 | 申请(专利权)人: | 贺明强 |
主分类号: | E01F9/06 | 分类号: | E01F9/06 |
代理公司: | 杭州九洲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韩小燕 |
地址: | 310005浙江省杭***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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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地面标志钉。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根据不同的地下管线设置在路面的地面标志钉,旨在用于工程施工前查看和施工中警示施工人员。解决该问题的技术方案是:地面标志钉,其特征在于标志钉由顶部为平面且制有凸出或凹进标识的钉头和尾部尖锐的钉体组成。本实用新型可用于市政建设工程中如:市政管网、自来水、煤气管道、电力电信及通讯光缆等地下设施的提示标志。 | ||
搜索关键词: | 地面 标志 | ||
【主权项】:
1、一种地面标志钉,其特征在于:标志钉由顶部为平面且制有凸出或凹进标识(3)的钉头(1)和尾部尖锐的钉体(2)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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