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视讯系统中的视讯平台无效
申请号: | 200620112991.3 | 申请日: | 2006-04-26 |
公开(公告)号: | CN200959061Y | 公开(公告)日: | 2007-10-10 |
发明(设计)人: | 魏跃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3B17/48 | 分类号: | G03B17/48;H04N5/225;G03B21/00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康建忠 |
地址: | 100032***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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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视讯系统中的视讯平台,包括:投影仪,用于向投影屏幕投影与会者所观看的图像;投影屏幕,位于与会者和投影仪之间,用于在其上显示投影仪投影的图像;摄像仪,相对于投影屏幕位于与投影仪相对的一侧,用于拍摄与会者的图像,以传送到对端的视讯平台;其中所述视讯平台还包括:半反射镜,被安装在投影屏幕和与会者之间,并置于所述摄像仪的上方,所述半反射镜与基准水平面的角度α大于90度,其中所述半反射镜对从投影屏幕到与会者方向上的光透射率大于反射率,对从与会者到投影屏幕的方向上的光反射率大于透射率,并且摄像仪与基准水平面的角度大小为2α-180,以使得从与会者发出的平行于水平基准面的光在被半反射镜反射后,能够以垂直于摄像仪镜头的角度入射到所述摄像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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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1.一种视讯系统中的视讯平台,包括:投影仪,用于向投影屏幕投影与会者所观看的图像;投影屏幕,位于与会者和投影仪之间,用于在其上显示投影仪投影的图像;摄像仪,相对于投影屏幕位于与投影仪相对的一侧,用于拍摄与会者的图像,以传送到对端的视讯平台;其特征在于所述视讯平台还包括:半反射镜,被安装在投影屏幕和与会者之间,并置于所述摄像仪的上方,所述半反射镜与基准水平面的角度α大于90度,其中所述半反射镜对从投影屏幕到与会者方向上的光透射率大于反射率,对从与会者到投影屏幕的方向上的光反射率大于透射率,并且摄像仪与基准水平面的角度β大小为2α-180,以使得从与会者发出的平行于水平基准面的光在被半反射镜反射后,能够以垂直于摄像仪镜头的角度入射到所述摄像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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