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用作广告载体的自行车无效
申请号: | 200620132365.0 | 申请日: | 2006-08-17 |
公开(公告)号: | CN2936893Y | 公开(公告)日: | 2007-08-22 |
发明(设计)人: | 王琳钢 | 申请(专利权)人: | 王琳钢 |
主分类号: | B62K3/00 | 分类号: | B62K3/00;G09F21/04 |
代理公司: | 北京知本村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 代理人: | 周自清 |
地址: | 100022北京市朝***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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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用作广告载体的自行车,称作广告自行车。它是在普通女式自行车或男式自行车前车轮或/和后车轮一侧或两侧设置有主广告板(1),与自行车轮轴和车架连接固定。还可在自行车后挡泥板上方设车尾广告板(2),通过连接件与主广告板(1)或自行车车架连接固定;在自行车大梁的部位设车架广告板(4),与自行车车架连接固定;在自行车车座后设车座广告板,与自行车车座固定连接或悬挂连接。本实用新型维持自行车骑行功能,充分利用各侧面空间面积,使普通自行车成为一种有效的流动广告载体。 | ||
搜索关键词: | 用作 广告 载体 自行车 | ||
【主权项】:
1.一种用作广告载体的自行车,称作广告自行车,包括自行车体和广告板,其特征在于,在自行车前车轮或/和后车轮一侧或两侧设置有主广告板(1),主广告板(1)中心部设一固定孔,通过该孔将主广告板(1)与自行车轮轴固定,再通过连接件(3)将主广告板(1)与自行车车架连接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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