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具有广告宣传功能的帽子无效
申请号: | 200620156302.9 | 申请日: | 2006-11-14 |
公开(公告)号: | CN200990885Y | 公开(公告)日: | 2007-12-19 |
发明(设计)人: | 林树土 | 申请(专利权)人: | 林树土 |
主分类号: | A42B1/18 | 分类号: | A42B1/18;G09F23/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62268福建***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具有广告宣传功能的帽子,包括两个相互独立但又可以组合使用的部分,一部分是帽体,另一部分是广告体。帽体主要包括遮阳板和箍头板,遮阳板的作用主要是为使用者遮挡阳光或者风沙,遮阳板上有帽别,该帽别的作用是用来固定广告体的;箍头板的作用主要是能将该帽体紧置于使用者头上,箍头板上也有帽别,同时箍头板上还设置有可调节大小的扣边和扣孔。广告体可以与帽子组合使用,广告体外侧可以印制各种广告内容,广告体上设置有可以插入帽别中的别条,别条的作用就是将广告体与帽体实现连接。本实用新型可以根据需要适时地更换广告内容,从而起到宣传的效果。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具有 广告宣传 功能 帽子 | ||
【主权项】:
1、一种具有广告宣传功能的帽子,包括帽体(1)和广告体(2),其特征是:帽体(1)包括遮阳板(11)和箍头板(12),广告体(2)设置有别条(21)。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林树土,未经林树土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200620156302.9/,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次用会阴消毒刷
- 下一篇:一种微车车身后上部的搭接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