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防近视护眼镜无效
申请号: | 200620158046.7 | 申请日: | 2006-11-06 |
公开(公告)号: | CN200965573Y | 公开(公告)日: | 2007-10-24 |
发明(设计)人: | 包延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包延军 |
主分类号: | G02B3/08 | 分类号: | G02B3/08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100021北京市***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通过镜头将近处物体适当放大并成象在较远地方的防近视护眼镜,透过防近视护眼镜可呈现出又大又远的虚像,使用防近视护眼镜可防止长期凝视近处物体而导致近视的发生和加重。本实用新型所述的防近视护眼镜,包括镜头、镜头支架和底座;镜头支架的一端固接在底座上,镜头支架的另一端通过一万向节与镜头相连。由于本实用新型所述的防近视护眼镜能将近处物体适当放大并成象在较远地方的防近视护眼镜,透过防近视护眼镜可呈现出又大又远的虚像,使用防近视护眼镜,可解除眼睛视力疲劳,可防止因长期凝视近处物体而导致近视的发生和加重。 | ||
搜索关键词: | 近视 护眼 | ||
【主权项】:
1.一种防近视护眼镜,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防近视护眼镜,包括镜头、镜头支架和底座;镜头支架的一端固接在底座上,镜头支架的另一端通过一万向节与镜头相连。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包延军,未经包延军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200620158046.7/,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具有LED的告示牌
- 下一篇:方便实用的充气式便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