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带凹坑的筷子无效
申请号: | 200620161593.0 | 申请日: | 2006-12-25 |
公开(公告)号: | CN200991107Y | 公开(公告)日: | 2007-12-19 |
发明(设计)人: | 任秀华;张超;王旭;邢琳;李乃根;王秀叶;苏杭;徐楠 | 申请(专利权)人: | 任秀华 |
主分类号: | A47G21/10 | 分类号: | A47G21/10 |
代理公司: | 济南圣达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王吉勇 |
地址: | 250014山东省济***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权利要求书: | 暂无信息 | 说明书: | 暂无信息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带凹坑的筷子,包括筷体,筷体前端设有一小凹坑。使用时,可直接用筷子前端凹坑夹取食物,尤其是夹像花生米、豆类等小而坚硬食物时,可利用筷体前端的小凹坑,很方便的夹住食物。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使用方便。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带凹坑 筷子 | ||
【主权项】:
1.一种带凹坑的筷子,包括筷体,其特征是:筷体(2)前端设有一小凹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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