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发泡酒精饮料的制造方法及使用该方法制造的发泡酒精饮料无效
申请号: | 200680016735.7 | 申请日: | 2006-04-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1175846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5-07 |
发明(设计)人: | 木村达二;小林直之;福原俊介;横井成尚 | 申请(专利权)人: | 日本札幌啤酒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C12G3/02 | 分类号: | C12G3/02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陈昕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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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发泡酒精饮料的制造方法,所述制造方法完全不使用啤酒、发泡酒以及大麦、小麦和麦芽等麦类,而至少将含有碳源的糖汁、氮源、啤酒花及水作为原料来制造发酵前液,通过使用酵母使该发酵前液发酵,由此来制造啤酒样发泡酒精饮料等发泡酒精饮料,在该制造方法中,使用发了芽的谷类,可制造发酵性提高、而且香味优良、泡品质得到改善的发泡酒精饮料。本发明的目的还在于,提供一种利用上述方法制造的发泡酒精饮料。特别是通过选择玉米、马铃薯、豌豆、大豆、黑豆、小豆、红豆以及糙米中的至少一种,使用使所选择的原料发芽而得到的原料作为上述发泡酒精饮料的原料的一部分,可以得到这些发泡酒精饮料所特有的泡品质、香味品质、发酵性进一步得到改善的发泡酒精饮料。 | ||
搜索关键词: | 发泡 酒精 饮料 制造 方法 使用 | ||
【主权项】:
1.发泡酒精饮料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作为原材料的一部分使用如下发芽原料:即选择玉米、马铃薯、豌豆、大豆、黑豆、小豆、红豆以及糙米中的至少一种,使所选择的原料发芽而得到的发芽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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