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消除烟害的纯中药制剂颗粒无效

专利信息
申请号: 200710016510.8 申请日: 2007-08-07
公开(公告)号: CN101361593A 公开(公告)日: 2009-02-11
发明(设计)人: 王志华 申请(专利权)人: 王志华
主分类号: A24D3/06 分类号: A24D3/06
代理公司: 淄博科信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耿霞
地址: 255300山东省淄博市周*** 国省代码: 山东;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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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种消除烟害的纯中药制剂颗粒,主要是由如下方法制成:(1)液剂:甘草、知母、石膏和天竺黄分别用水煎煮得到煎剂;(2)粒状成分:包括煅石膏(医用)、甘草粉、知母粉、粒度为1~1.5mm的活性炭颗粒或/和竹炭颗粒4~18g、甘草纤维和知母纤维混合,所述甘草纤维、知母纤维分别为甘草、知母煎煮后剩余的料;粒状成分中还可加入天竺黄粉或/和天竺黄煎煮后剩余的料天竺黄亚粉;(3)上述液剂与粒状成分混合均匀,然后烘干、制粒,得到1.5~2mm的颗粒。本发明制成颗粒放入一管子中,管子的一端带有接烟管口,另一端连接一烟嘴。将接烟管口与香烟连接在一起,通过烟嘴来吸烟,可以有效地消除香烟中的焦油、烟碱等有害物质。
搜索关键词: 消除 中药 制剂 颗粒
【主权项】:
1.一种消除烟害的纯中药制剂颗粒,其特征在于是由如下方法制成:(1)液剂:30~60g的甘草、20~40g的知母、20~30g的石膏和20~40g的天竺黄分别用1L的水煎煮得到甘草煎剂、知母煎剂、石膏煎剂和天竺黄煎剂,以重量比,甘草煎剂、知母煎剂、石膏煎剂和天竺黄煎剂以2:1:1:0.5~1.0混合;(2)粒状成分:包括煅石膏1kg、甘草粉9~20g、知母粉3~6g、粒度为1~1.5mm的活性炭颗粒或/和竹炭颗粒4~18g、甘草纤维30~60g和知母纤维20~40g混合,所述甘草纤维、知母纤维分别为上述(1)甘草、知母煎煮后的剩余料;(3)上述液剂与粒状成分混合均匀,粒状成分与液剂的重量配比为100:35~45,然后烘干、制粒,得到1.5~2mm的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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