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光催化臭氧管无效
申请号: | 200710017900.7 | 申请日: | 2007-05-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1050017A | 公开(公告)日: | 2007-10-10 |
发明(设计)人: | 李松茂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松茂 |
主分类号: | C02F1/78 | 分类号: | C02F1/78;C02F1/32;C01B13/11 |
代理公司: | 宝鸡市新发明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李凤岐;席树文 |
地址: | 721001陕西省宝*** | 国省代码: | 陕西;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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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光催化臭氧管,其端盖(2)上固定有紫外线灯管(1)、管状网状电极(3)、石英管(4)及不锈钢管(5),且紫外线灯管(1)位于管状网状电极(3)中,使紫外线灯管(1)与管状网状电极(3)之间形成光催化区(6),管状网状电极(3)位于不锈钢管(5)中,石英管(4)位于网状电极(3)与不锈钢管(5)之间,使管状网状电极(3)、石英管(4)及不锈钢管(5)构成臭氧发生管。本发明通过光催化提高臭氧的氧化速率和效率,促使臭氧分解产生活泼的·OH自由基,氧化单独臭氧难以降解的中性、酸性及碱性有机物,氧化速率是O3或UV氧化速率的10~104倍,而且能够将有机物完全氧化降解为二氧化碳和水。 | ||
搜索关键词: | 光催化 臭氧 | ||
【主权项】:
1、一种光催化臭氧管,包括紫外线灯管(1),其特征是:紫外线灯管(1)固定在端盖(2)上,端盖(2)上固定有管状网状电极(3)、石英管(4)及不锈钢管(5),且紫外线灯管(1)位于管状网状电极(3)中,使紫外线灯管(1)与管状网状电极(3)之间形成光催化区(6),管状网状电极(3)位于不锈钢管(5)中,石英管(4)位于网状电极(3)与不锈钢管(5)之间,使管状网状电极(3)、石英管(4)及不锈钢管(5)构成臭氧发生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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