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于按销售额提成付费模式的电信产品网络营销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710042363.1 | 申请日: | 2007-06-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1101656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1-09 |
发明(设计)人: | 姜晟曦;邱峰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灵慧软件销售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30/00 | 分类号: | G06Q30/00;G06Q50/00 |
代理公司: | 上海翼胜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翟羽 |
地址: | 200072上海市***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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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基于按销售额提成付费模式的电信产品网络连锁营销方法,该方法包括如下步骤:a.通过在互联网上网站页面发布广告,向用户展示、传递产品信息。b.用户点击广告并订购产品。c.系统记录用户的订购信息。d.系统根据订购信息计算付给代理商的分成。本发明所提供的网络连锁营销方法,在基于按销售额提成付费模式、充分分析网络营销模式的基础上,拟建移动增值业务网络营销平台,引入众多的互联网代理商,建设黄金网络营销渠道,从而利用代理商互联网站资源,向用户推荐移动增值业务产品并提升移动增值业务产品销售额。 | ||
搜索关键词: | 基于 销售额 提成 付费 模式 电信 产品 网络营销 方法 | ||
【主权项】:
1.一种基于按销售额提成付费模式的电信产品网络连锁营销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如下步骤:a.通过在互联网上网站页面发布广告,向用户展示、传递产品信息。b.用户点击广告并订购产品。c.系统记录用户的订购信息和访问信息。d.系统根据用户订购信息计算付给代理商的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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