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全馏分费-托合成油的氢化加工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710064774.0 | 申请日: | 2007-03-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1177622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5-14 |
发明(设计)人: | 任杰;相宏伟;曹立仁;孙予罕;李永旺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科合成油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10G65/12 | 分类号: | C10G65/12 |
代理公司: | 北京信慧永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薛俊英;王维玉 |
地址: | 030006山西省太原市高新*** | 国省代码: | 山西;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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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费-托合成油全馏分的氢化加工方法是费-托合成油全馏分进行两步加氢处理,然后进行分离,将分离得到的尾油进行加氢裂化,所得的裂化产物与加氢处理产物进入同一分离系统。分离得到的柴油十六烷值高于70,凝点在0℃以下,硫氮含量极低,可生产0#优质清洁柴油,也可作为提高柴油十六烷值的优质调和组分,同时所得的石脑油是高质量蒸汽裂解制乙烯原料。 | ||
搜索关键词: | 馏分 合成 氢化 加工 方法 | ||
【主权项】:
1.一种费-托合成油的加氢裂化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如下步骤:(1)将费-托合成油的全馏分在加氢催化剂作用下进行第一加氢处理,生成精制产物I;(2)使步骤(1)得到的精制产物I在加氢催化剂作用下进行第二加氢处理,生成精制产物II;和(3)使步骤(2)得到的精制产物II进入分馏系统,得到石脑油、柴油和尾油;(4)任选的使步骤(3)得到的尾油可在加氢裂化催化剂作用下加氢裂化,所得到的裂化产物与精制产物II合并一起进入步骤(3)所述的分馏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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