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商品促销系统及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710090247.7 | 申请日: | 2007-04-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1038659A | 公开(公告)日: | 2007-09-19 |
发明(设计)人: | 刘群峰 | 申请(专利权)人: | 刘群峰 |
主分类号: | G06Q90/00 | 分类号: | G06Q90/00;G06Q30/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41600*** | 国省代码: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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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商品促销系统及其方法。由促销机构交易数据处理中心和与之相联的若干特约商户数据终端组成。促销机构先将商户让利比例、银行帐户等数据录入交易数据处理器。然后,消费者以较少的货币额向促销机构购买较多的“可消费额度”,而其购得的“可消费额度”被特约商户认可为同等数额的货币(即单位“可消费额度”等于单位货币额度)用于支付结算,消费者购物刷卡时,促销机构交易数据处理中心即时取得消费者与特约商户交易信息,自动扣减购物卡上的“可消费额度”,计算出特约商户应得收入并划拨到特约商户的银行帐户。该系统和方法能影响消费者的消费行为,达到促销商品的目的。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商品 促销 系统 方法 | ||
【主权项】:
1.一种商品促销系统及其方法。促销机构的交易数据处理设备、加盟商户数据终端通过网络连接成一个商品交易信息处理系统。促销机构向消费者发售购物卡,消费者持购物卡到加盟商户处刷卡购物消费。其特征是:消费者以较少的货币额度购买较多的“可消费额度”。当消费者持购物卡刷卡交费时,购物卡上的“可消费额度”被加盟商户认可为等额货币用于支付结算,即单位“可消费额度”等于单位货币额度。促销机构所发售购物卡上的“可消费额度”与消费者为取得“可消费额度”所支付的货币之间的差额,是消费者获得的实际优惠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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