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视频信号处理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710098101.7 | 申请日: | 2007-04-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1056410A | 公开(公告)日: | 2007-10-17 |
发明(设计)人: | 岸本武宏;多田俊树 | 申请(专利权)人: | 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4N7/26 | 分类号: | H04N7/26;H04N7/30;H04N7/50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季向冈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视频信号处理装置,视频信号处理部(105)对编码动图像数据(DIN)进行译码。图像修正处理部(106)对被译码了的动图像数据(D1)进行修正处理。图像压缩部(107)对由图像修正处理部(106)所修正的动图像数据(D2)进行压缩。图像修正处理部(106),当被分割成压缩处理尺寸的动图像数据(D1)包含有效视频尺寸区域和该有效视频尺寸区域之外的区域时,对有效视频尺寸区域外的像素进行使用了有效视频尺寸区域内的像素的修正。能不导致电路规模的大幅增大而抑制压缩处理后的动图像数据的像质恶化。 | ||
搜索关键词: | 视频信号 处理 装置 | ||
【主权项】:
1.一种视频信号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视频信号处理部,对编码动图像数据进行译码;图像修正处理部,对从上述视频信号处理部输出的动图像数据进行修正处理;图像压缩部,对由上述图像修正处理部所修正的动图像数据进行压缩;以及图像扩展部,对由上述图像压缩部所压缩的动图像数据进行扩展,当被分割成压缩处理尺寸的上述动图像数据包含有效视频尺寸区域和该有效视频尺寸区域之外的区域时,上述图像修正处理部使用有效视频尺寸区域内的像素对有效视频尺寸区域外的像素进行修正。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未经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200710098101.7/,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