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于IMS的IPTV系统及内容保护服务功能实体和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710103106.4 | 申请日: | 2007-04-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1291420A | 公开(公告)日: | 2008-10-22 |
发明(设计)人: | 李金成;张占军;彭招君;严军;王丰 | 申请(专利权)人: |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7/173 | 分类号: | H04N7/173;H04N7/16;H04L29/06;H04L9/32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达信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郭润湘 |
地址: | 518129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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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内容保护服务功能实体、包含该内容保护服务功能实体的基于IMS的IPTV系统,以及在该基于IMS的IPTV系统中发送安全信息的方法。本发明提供的内容保护服务功能实体包括安全信息管理功能单元,用于将所述安全信息管理功能实体本地存储或生成的安全信息,或从所述IPTV系统中的其它实体获得的安全信息,分发到所述IPTV系统中的媒体功能实体或用户设备。该内容保护服务功能实体还可以包括版权对象发布功能单元、安全策略功能单元、权限管理功能单元、组管理功能单元、内容保护功能单元,或鉴权功能单元。采用本发明,可在基于IMS的IPTV系统中实现安全信息的管理和控制,以保证媒体内容和媒体访问的安全。 | ||
搜索关键词: | 基于 ims iptv 系统 内容 保护 服务 功能 实体 方法 | ||
【主权项】:
1、一种内容保护服务功能实体,应用于基于IMS的IPTV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内容保护服务功能实体包括:请求接收单元、安全信息管理功能单元和信息发送单元;所述请求接收单元,用于接收经IMS子系统发送的请求分发安全信息的消息,或接收所述IPTV系统中的其它实体发送的请求分发安全信息的消息;所述安全信息管理功能单元,用于根据所述消息,将所述安全信息管理功能单元保存、生成或获取的安全信息,发送到所述信息发送单元;所述信息发送单元,用于将所述安全信息分发到所述IPTV系统中的安全信息接收功能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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