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诸如口红之类的杆状物品的推出型容器有效
申请号: | 200710110033.1 | 申请日: | 2007-06-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1095565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1-02 |
发明(设计)人: | 见原丰;安部祯敦;桧山宪一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飞弹 |
主分类号: | A45D40/06 | 分类号: | A45D40/06;A45D40/00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何腾云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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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用于诸如口红之类的杆状物品(1)的推出型容器(2),当在容器的径向上看时按照从外部到内部的顺序,包括外柱体(6)、内柱体(25)和支架(36)。该支架用于支撑连接到其上的杆状物品。与内柱体成一体的控制柱体(7)位于外柱体的外部。中间柱体(8)放在外柱体和控制柱体之间。该中间柱体包括延伸超出控制柱体的上端的上部和延伸入控制柱体内的下部。用于将内柱体和中间柱体彼此结合的结合构件(41)与中间柱体的下部相扣合。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诸如 口红 之类 杆状 物品 推出 容器 | ||
【主权项】:
1.一种用于杆状物品的推出型容器,其具有垂直方向和正交于所述垂直方向的径向,所述容器包括:当在所述垂直方向上看时适于将所述杆状物品推出通过在其顶部形成的开口的主体;可脱离地戴在所述主体上并且闭合所述开口的柱形帽;外柱体、内柱体和用于杆状物品的支架,所有这些均包括在所述主体中,并且享有在所述垂直方向上延伸的中心轴,并且以从所述杆状物品容器的外部到内部的这种顺序分别配置;与所述内柱体成一体并且围绕所述外柱体提供的控制柱体,其与保持固定不动的所述外柱体一起操作,以便围绕所述中心轴在圆周方向上旋转所述内柱体,从而在所述垂直方向上由所述内柱体引导包含在所述内柱体内的用于所述杆状物品的所述支架,以便从所述开口推出所述杆状物品;以及当在所述径向上看时在所述外柱体和所述控制柱体之间提供的中间柱体,其具有围绕所述外柱体的周壁,其中所述中间柱体的所述周壁使得其上部形成为向上延伸超出所述控制柱体的上端进入闭合所述开口的所述帽的内部并且保持与所述帽的内周表面紧密接触,一方面,所述中间柱体的所述周壁使得其下部形成为延伸进入所述控制柱体的内部并且保持与内周表面紧密接触,另一方面,所述周壁的所述下部与结合构件相扣合,该结合构件适于彼此结合所述内柱体和所述中间柱体,使得这两个柱体能够整体旋转,但是所述中间柱体不能在所述垂直方向上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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