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有机电致发光设备的材料及使用该材料的有机电致发光设备无效
申请号: | 200710168289.8 | 申请日: | 2004-02-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1177608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5-14 |
发明(设计)人: | 富田诚司;岩隈俊裕;荒金崇士;山道桂子;细川地潮 | 申请(专利权)人: | 出光兴产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C09K11/06 | 分类号: | C09K11/06;H05B33/14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李炳爱 |
地址: | 日本东京都千***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具有不良对称性的具有特定结构的用于有机电致发光设备的材料。有机电致发光设备包括阴极、阳极、和夹在阴极与阳极之间并包括至少一个层的有机薄膜层,其中有机薄膜层中的至少一个层包含上述用于有机电致发光设备的材料。得到的有机电致发光设备具有优异的发光效率,没有像素缺陷,并且耐热性优良。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有机 电致发光 设备 材料 使用 | ||
【主权项】:
1.一种用于有机电致发光设备的材料,其包括由以下通式(1)表示的化合物:其中:Cz表示咔唑基或具有18-60个碳原子的芳基咔唑基,这些基团每一个都可以具有取代基;Ar1和Ar2彼此独立地表示取代或未取代的具有3-60个碳原子的杂环基;Ar3表示具有6-60个碳原子的芳族烃基;Ar4表示取代或未取代的苯残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芴残基,或取代或未取代的螺二芴残基;a表示0或1的整数,b表示0-4的整数,c表示1-3的整数;当存在多个Cz和当存在多个Ar4时,它们彼此可以相同或不同。前提条件是,当a=0和c=1时,不包括其中Ar3和Ar4同时表示苯残基,且Ar2表示苯基咔唑基或咔唑基的情况;另外,当a=1、b=0和c=1时,不包括其中Ar3表示苯残基,且Ar1和Ar2同时表示苯基咔唑基的情况;和还有,当b=0和c=1时,不包括其中Ar3表示苯残基,且Ar1、Ar2和Cz都表示咔唑基或苯基咔唑基的情况。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出光兴产株式会社,未经出光兴产株式会社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200710168289.8/,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