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于事件触发机制的节目修改的实时调整和检测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0710179759.0 | 申请日: | 2007-12-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1465969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6-24 |
发明(设计)人: | 吴媛媛;曹志强 | 申请(专利权)人: | 新奥特(北京)视频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5/262 | 分类号: | H04N5/262;H04N5/222 |
代理公司: | 北京天悦专利代理事务所 | 代理人: | 田 明;王 瑛 |
地址: | 100080北京市海淀区西草场***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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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电视节目的编排技术,具体涉及一种基于事件触发机制的节目修改的实时调整和检测方法。该方法在节目单的节目属性被修改时,首先对节目单进行自动调整,然后判断是否需要对变化后的节目单进行检测,并对进行检测中所发现的错误结果进行提示。本发明实现了主动及时的检测节目单的目的,无需增加其他额外的软硬件投资,该方法准确合理地提出了节目修改的检测方式和内容,从根本上提高了电视台节目编排的效率,并减少了人为错误的发生率,提高了电视节目的播出质量。 | ||
搜索关键词: | 基于 事件 触发 机制 节目 修改 实时 调整 检测 方法 | ||
【主权项】:
1. 一种基于事件触发机制的节目修改的实时调整和检测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在节目单的节目属性被修改时,首先对节目单进行自动调整,然后判断是否需要对变化后的节目单进行检测,并对进行检测中所发现的错误结果进行提示,其中,检测的内容包括:--节目长度应大于规定时间;--每个时段的第一条节目应是定时节目;--每条节目的开播时间必须晚于前一条节目;--插播节目必须存在父节目;--插播点和父节目起点或者上一个插播点的间隔要大于规定时间;--插播点和父节目的结束点的间隔要大于规定时间;--跟随节目之前必须是定插节目、顺插节目或者跟随节目;--除插播类节目外,节目的开始时间应该等于上一个节目的结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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