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滑板车无效
申请号: | 200710190639.0 | 申请日: | 2007-11-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1172513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5-07 |
发明(设计)人: | 黄天晨 | 申请(专利权)人: | 黄天晨 |
主分类号: | B62K17/00 | 分类号: | B62K17/00;B62M1/04 |
代理公司: | 常熟市常新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朱伟军 |
地址: | 215500江苏***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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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滑板车,属于娱乐、健身、代步器具技术领域。它包括方向操纵机构、车体、一对前、后轮子、传动机构,传动机构包括齿轮箱、具齿板的踩杆,齿轮箱设在车体的齿轮箱腔内,齿轮箱内设有第一、第二、第三、第四齿轮轴,第一齿轮轴的两端设有第一、第二齿轮,而中部设有离合器;第二齿轮轴上设有第三、第四齿轮,第三、第四齿轮与第二齿轮啮合;第三齿轮轴的两端固设有第五、第六齿轮,第五齿轮与第四齿轮啮合;第四齿轮轴上设有第七齿轮,第七齿轮与第六齿轮啮合;踩杆枢置在踩杆轴上,一端与第一齿轮啮合,另端伸展到车体外;后轮子固设在第四齿轮轴中部。使用省力,适用群体广;有助于收藏、保管、携带;放置物品方便;刹车机构能保障安全性。 | ||
搜索关键词: | 滑板 | ||
【主权项】:
1.一种滑板车,它包括方向操纵机构、车体(6)、一对前、后轮子(14、24)、传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传动机构包括齿轮箱(1)、具齿板(29)的踩杆(8),齿轮箱(1)设在车体(6)的近尾部的齿轮箱腔(42)内,在齿轮箱(1)内枢设有第一、第二、第三、第四齿轮轴(32、3、18、27),第一齿轮轴(32)的两端固设有第一、第二齿轮(30、34),而中部设有离合器(33);第二齿轮轴(3)上固设有第三、第四齿轮(4、5),其中,第三、第四齿轮(4、5)与第二齿轮(34)啮合;第三齿轮轴(18)的两端分别固设有第五、第六齿轮(17、25),其中,第五齿轮(17)与第四齿轮(5)相啮合;第四齿轮轴(27)上固设有第七齿轮(26),该第七齿轮(26)与第六齿轮(25)相啮合;所述的踩杆(8)枢置在延设于齿轮箱(1)内的踩杆轴(28)上,踩杆(8)的一端通过齿板(29)与第一齿轮(30)啮合,另一端从第三齿轮轴(18)的下方经车体(6)上的踩杆活动槽(7)而伸展到车体(6)外,踩杆(8)的趋前部固定有复位弹簧(16)的一端,复位弹簧(16)的另一端固定在车体(6)上;所述的后轮子(24)固设在第四齿轮轴(27)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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